松江区洞泾镇SJS30003单元01-1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上海洞泾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委托上海梵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梵龄环境”)于2024年9月对松江区洞泾镇SJS30003单元01-18号地块(以下简称“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本项目地块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泗砖南路以西、振业路以北,总占地面积为78293.7m2,其中01-18号地块为建设用地,地块面积69042m2;01-17和01-19号地块为绿化用地,01-17和01-19号地块面积9251.7m2。地块东至泗砖南路,南至振业路,西至培沟溇,北至双溇河。
地块内大部分区域为农田,农田内有三条东西向灌溉沟、两条南北向灌溉沟,地块西部有水泵房,供农田灌溉时使用。1985年左右地块西北部和东部建造宅基地房屋;2004年地块东部房屋被拆除;2007年地块东北部建设农具房,放置锄头、镰刀、犁等常用农具;2010年地块西北部房屋被拆除为空地;2012年大部分农具房被拆除,留有3间农具房未被拆除;2015年地块西北部种植树木;2020年地块北部部分弯曲河道进行了清淤回填;2024年3月地块北部部分河道(靠近地块边界处)进行了清淤回填。
地块内无工业企业,根据《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SJS3-0003单元01街坊/SJS3-0004单元03、06街坊/SJS3-0005单元24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公示稿调整后图则》,01-17和01-19号地块未来作为公共绿地使用,01-18号地块未来作为二类住宅组团用地使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比较评估。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调查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2024年8月,对地块的相关信息进行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分析和材料收集工作,识别的疑似污染区域包括:地块北部原水域清淤回填区、农具房、水泵房和灌溉沟。
鉴于资料收集与现场踏勘工作结果,结合地块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判断出地块存在第⑥种需进行第二阶段采样监测的情形,故判断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024年9月5日~8日,在项目地块实施了现场采样、采样点坐标与高程测量、地下水采样等工作。采用专业判断结合系统布点法进行点位布设,点位兼顾已识别出的疑似污染因素,并在未覆盖到的疑似污染因素补充布设监测点位。调查监测工作内容包括:
- 在地块内布设14个土壤监测点,7个地下水监测点,1个地表水/底泥监测点。此外在地块边界外南侧42米处设置了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监测点。
- 现场共计送检了52个土壤样品(44个地块内土壤样品+5个土壤平行样+3个对照点样品),9个地下水样品(7个地块内地下水样品+1个对照点样品+1个地下水平行样),1个底泥样品,1个地表水样品,1个设备清洗样品,3个现场空白样品和3个运输空白样品;
- 本次调查土壤、底泥、地下水分析检测项目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45项基本项目(7项重金属和无机物、27项挥发性有机物和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19项其他项目(包括4项重金属、4项挥发性有机物、10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地表水样品还加测了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和石油类。
土壤样品分析结果:
本次调查地块内送检的所有土壤(含底泥)样品中,10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和石油烃(C10~C40)被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参考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监测项目在所有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
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
本次调查地块内送检的所有地下水样品中,7种重金属(砷、铜、铅、镍、锑、钴、钒)和石油烃(C10~C40)在地下水样品中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对应的IV类水质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监测项目在所有地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
结论: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本地块的土壤和浅层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要求,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