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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晨富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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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晨富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车亭公路1269号,地块东至中原小河,南至杨家队,西至车亭公路,北至同乐河,总占地面积为12482 m2

1982年之前项目地块为农田,种植桃树;1982~2009年项目地块内先后存在中原化工厂、上海晨富化工有限公司从事维生素B6中间体的生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为2710,属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 号)中的“15工业活动);2009年上海晨富化工有限公司关停后,相关建构筑物陆续被拆除,相关建构筑物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处置并用外来土进行了回填覆盖(根据现地表高程测量结果和钻孔揭露外来土平均回填厚度约为1.3 m);除2017年短暂为水塘(面积约9000 m2)外,项目地块2017年至今一直为空地、林地。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的通知》(沪环函[2023]93号),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我区关闭搬迁企业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的通知》(2023616日),项目地块被列入2023年第一批优先监管地块清单,需通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工作,推进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基于此,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人民政府(简称业主单位)委托上海梵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梵龄环境)对本项目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项目地块原为工业用地,按照地块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景,即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价。

20239月,梵龄环境工程师开展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地块相关资料收集与分析等工作。通过对项目地块历史企业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原辅料使用、“三废”产生与处置等信息综合分析,确定可能对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的疑似污染区域(RECs)主要为中原化工厂、上海晨富化工有限公司(2家历史企业平面布置,尤其是各区域的使用功能未发生特别明显的调整)的机修间(REC1)、煤堆房和锅炉房区域(REC2)、原料大楼(REC3)、活性炭处理室和一、四、五车间(REC4)、沉淀池及反应釜存放区(REC5)、二车间(REC6)、三车间(REC7)、包装及化验室(REC8)、配电室(REC9)和外来回填土回填覆盖区域(REC10,填土来源信息已无法确认);识别出项目地块的特征污染物主要包括pH值,铅、镉、汞等重金属(来源于燃煤及煤渣),甲苯、二甲苯等挥发性有机物,萘、苯并(a)芘等多环芳烃(来源于生产原辅料等)和石油烃(来源于机械设备使用和维修活动)。同时了解到项目地块紧邻区域历史上和现今均无工业企业分布。通过对项目地块周边500m范围区域的环境状况,历史和现有用地情况,历史企业和现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等综合分析判断,项目地块外周边企业历史和现有生产活动所产生的污染物,随大气迁移和沉降、随 地下水迁移扩散至本项目地块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确定项目地块存在第即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1982~2009年曾先后存在中原化工厂、上海晨富化工有限公司从事维生素B6中间体的生产)、第③历史上曾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即企业涉及工业废水的产生及处理处置)和第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表回填土的来源未知)3种情形,故确定需对项目地块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梵龄环境于20231024~29日,依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地块实施了现场钻探,土壤、地下水及地表水样品采集,采样点坐标与高程测量等第二阶段调查工作。现场土壤采样孔钻探和监测井成井工作委托上海屹东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样品采集和样品的实验室分析检测工作委托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 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在项目地块内共设置了14个土壤监测点(钻孔深度9 m)和9口地下水监测井(井深9 m),在项目地块边界外北侧同乐河采集1个地表水样品,在项目地块边界外南侧空地处设置了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监测点(DZ/ZDW,钻探深度也为7.5 m)。
  • 现场共送检了70个土壤样品(包含7个土壤现场平行样和4个土壤对照点样品)、11套地下水样品(包含1套地下水现场平行样和1套地下水对照点样品)和地块外北侧同乐河采集1套地表水样品。此外,设置的质控样品包括1个设备淋洗样、5个运输空白样和5个全程序空白样(均不包括实验室内部质控样品);
  • 所有送检的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均分析检测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45项基本项目(6项重金属、六价铬、27项挥发性有机物和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和19项其他项目(4项重金属、4项挥发性有机物、10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企业原配电房区域所采集的土壤、地下水样品增加分析检测多氯联苯总量。地表水样品另增加分析检测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石油类5项指标。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17号公告)等相关要求,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委托钦覃(上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控单位”)对本项目地块的采样方案、现场样品采集和样品的实验室分析检测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采样方案和现场样品采集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均已及时完善和改正。质控单位邀请专家对实验室样品的分析检测环节进行质控,发现20231024~29日采集的土壤样品因前处理环节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基)酯带入样品造成了样品污染。因此于20231218~19日在项目地块原采样点重新钻孔采集土壤样品用于分析检测SVOCs。各监测点SVOCs土壤样品的送检深度与20231024~29日采集的土壤样品保持一致,共送检70个土壤SVOCs样品(含7个土壤现场平行样和4个土壤对照点样品)至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分析检测。20231024~26日送检土壤样品的SVOCs分析检测数据不在实验室检测报告中体现,项目地块土壤中SVOCs含量以20231218~19日采集和送检的土壤样品的检出结果为准。

后期通过进一步收集资料了解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时,项目地块内监测点2A01地下水中砷的检出浓度为0.0742 mg/L,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限值(0.05 mg/L)约0.5倍。因此,补充将2A01监测井及其临近区域作为项目地块的疑似污染区域(REC11),识别的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砷。梵龄环境于2024321日在2A01监测井临近区域,以2A01监测井为中心点,按照20 m×20 m的网格补充布设了4口加密监测井(DMW1~DMW4),并委托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326~27日完成2A01监测井和4口加密监测井的洗井、地下水样品采集等工作。所采集的地下水样品送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分析检测pH值和砷。同时,此次现场采样设置淋洗空白样、运输空白样和全程序空白样(均不包括实验室内部质控样品)各1个。

综合本项目各批次送检样品的实验室分析检测结果,将送检样品的检出情况汇总如下:

土壤分析结果:

本次调查送检的所有土壤样品中,pH值、10种重金属(铜、镍、锑、铅、镉、铍、砷、汞、钒、钴)和石油烃(C10~C40在全部/部分土壤样品中被检出,其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对应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分析结果:

本次调查送检的所有地下水样品中,pH值、8种重金属(铜、镍、锑、铅、镉、砷、钴、钒)和石油烃(C10~C40)在全部/部分地下水样品中检出,其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对应的IV类水质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 附件5)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他监测项目在所有地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其中,2A01监测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地下水砷超标监测井)地下水中砷的检出浓度为3.6 μg/L,临近区域所设置的4个加密监测井(DMW1~DMW4)地下水中砷的检出浓度为ND~7.5 μg/L,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对应的IV类水质标准限值(50 μg/L)。

总结论:

依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法规和政策,本地块的土壤和浅层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第二类用地要求,无需对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等工作。

 

2023年11月20日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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